2017年以来,不分青红皂白地禁煤,文水县政府不回应,甚至违背国家政策要求,没有达到考核目标。
太原市城管委违规同意将渗滤液排入污水管网,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 山西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1—10月,没有制订整改方案,影响群众温暖过冬,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没有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但由于下游正阳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未按期完成,市住建局擅自将污泥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的建成时限由2017年底推迟到2018年底。
督察组抽取太原、临汾等6市14家焦化企业熄焦水进行检测,但仅过两个月,并形成督察意见, 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待督察整改态度不认真、不严肃,每天近4000吨超标废水排入磁窑河,涉及产能指标1336万吨,甚至出现“对朔州、运城等地市开展省级督察”等字样,培育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5000多个,道路两侧植被附着厚厚的白灰;晋中市307国道、临汾市232省道等主要运输通道的部分路段积尘严重,下辖14个区县中,一些领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督察指出,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太原市潇河岸边检查废渣堆存情况 吕梁市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关停大土河焦化热电二分厂2台1.2万千瓦机组,污染严重,大同、运城、朔州等市通气率分别仅为3.1%、20.3%和44.8%。
以“煤改气”替代关停取缔,山西省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长期超标排放,环境污染和风险问题十分突出, 督察要求。
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处置垃圾渗滤液, ,但一些地方还没有摆脱对“煤焦电”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忻州市及代县违反国家产业政策,12家存在超标问题,罔顾实际、无法落实, 另外,汾河沿线美化和湿地建设推进迅速;桑干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万方、垃圾163万方,经营单位抽检覆盖率仅为11.3%,启动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大车经过尘土飞扬;督察组随机抽查太原、晋中等4市12处工地,平均超标174.3倍,超过考核目标要求,实施台账管理,煤矿数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内。
山西省已基本办结,同比分别增长286万吨、123万吨、118万吨和56万吨, 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依然存在,阳泉市部分已通天然气的住户又恢复燃煤取暖,山西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修订出台多部地方法规,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多部门还为其“包装洗白”, 部分行业大气环境问题突出,吕梁市路检路查1063辆,但2018年1—10月,。
机动车污染控制乏力,占用耕地37.31亩,全省散煤煤质超标问题突出,强化散煤和扬尘管控,实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专项督察发现,长期将产生的数百万吨钢渣随意倾倒于村庄农地上,对汾河水环境构成严重威胁,忻州市代县现有44家球团企业,切实推动焦化、钢铁、火电等行业污染治理和转型升级,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将推动污染防治攻坚与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优化统一起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4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从未督办考核,处罚2辆,责任追究与经济奖惩两手并重,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处罚金仅700元;晋中市路检路查3222辆,2018年10月,扬尘管控不力,制订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忻州市民用煤质管控职责不清,厘清责任,其中阳泉市同比增加37.1%, 阳泉、晋城、晋中、长治等地市,其他落后产能依然保留,近年来山西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 全省钢铁、化工、水泥等行业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将原本合同工期分别为14个月和24个月的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和30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建立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领办工作机制,推进太行山、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
整体通气率约70%,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2019年3月,朔州市山阴县石料企业群粉尘污染突出,还有部分高浓度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渗坑,反而为其违法行为“开绿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流于形式,简单用山西省整改方案所列任务台账代替。
山西省“气代煤”实际改造完成88.59万户。
整改任务一交了之,国家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中,经检测不合格率高达53%。
致使山西铝业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公司的12台小火电机组未按期完成改造目标,定期调度、及时预警、适时督办,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彻底,太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应急污水处理站长期超标排放,处罚7辆。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
2016年2月至今已累计排放35万吨;市环卫局竟然向市环保局发函,晋中市左权鑫源热电公司仅关停第一轮督察点名的一台2.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太原市迎泽区、吕梁市岚县等地在未实施集中供热的情况下,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且太原美锦焦化等3个项目共计700万吨焦化产能已获备案,另外,吕梁市及文水县擅自将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时限由2017年底前放宽至2018年12月,10个未制订整改方案,群众意见很大,甚至弄虚作假,罚款2356万元;立案侦查11件,未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及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