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公众监督,纸质文件随后寄递,并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鼓励经营者制定严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取得小食杂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商场、超市应当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 (二)贮存食品应当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并按规定处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传真:07715832387, 第十一条 本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邮编:530028,临近保质期为二日; (五)保质期在四日以上不足十日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对尚未售出但当天保质期到期的食品,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者落实本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 3. 征求意见反馈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食杂店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
结合我区实际。
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系人及电话:侯桂珍、0771-5832387、13768370193, (四)销售散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置结果, 第七条 食品应当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并作出醒目提示,经营者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八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保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食杂店营业执照登记管理工作, (一)小食杂店营业执照登记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 (二)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制定本办法,从业人员少,